期末监考和成绩登录的重要提示
2009-07-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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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末监考教师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生证件。

二、在每次考试结束后一定要在逐一清点试卷数量,待收回试卷数量与考生人数吻合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三、谨防试卷缺失、遗失;严禁将试卷携带外出。

四、因事关第二批毕业生的按时毕业,学校要求所有任课教师务必在2009年7月20日(周一)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含延迟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的录入和提交。

以上各项责任重大,特此提示,以免造成个人教学事故和扰乱学校正常工作。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