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司法局和深圳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2024-04-19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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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深圳大学法学院与福田区司法局在明律楼417举行“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福田区司法局局长王显军、副局长陈冰、社会法治促进科科长张颖、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院长熊伟、党委副书记林济霖、副院长陈梦等出席会议。出席本次活动的,还有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圳市福田公证处、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的领导与嘉宾。活动由林济霖主持。

熊伟感谢各位嘉宾参与本次活动。他指出,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招聘活动,当前就业形势面临多方面挑战,感谢各单位支持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学院与福田区司法局等多个单位在人才培养夏令营、涉外律师实验班与实务课程开设等方面达成合作,一系列成绩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与帮助,期待有关合作落地、开花、结果。

王显军指出,在这一时间节点,政府机关、实务部门、高教机构联合开展招聘与人才培养合作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招聘活动是用人单位与培养单位双向赋能,深大法学院毕业生一向在深圳法律服务行业享有良好口碑,法学院为学生们提供了高水平的成长平台。在涉外法治工作方面,深圳大学法学院与福田区法律服务行业的合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期待后续广泛深入合作。

发言环节结束后,王显军、熊伟分别代表福田区司法局、深圳大学法学院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框架协议。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见证下,马文泽向福田公证处、香蜜湖街道办、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颁发“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牌匾。

签约与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展开座谈。

陈冰在发言中指出,深圳大学法学院具有较高的涉外涉港澳法治研究水平,期待法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一新的议题,期待法学院发挥脚踏实地的校训精神,探索出具有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道路。

陈梦表示,法学院正积极探索涉外法治相关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也期待实务界人士集思广益,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言献策。

马文泽以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孵化营和“双师课堂”为例,表示法学院正在创新各类人才培养途径。福田区法律服务行业具有丰富的涉外法治工作经验,期待实务部门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人才培养工作中来。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孙春桥表示,深大学子在深圳法律服务市场有较强竞争力,中银所本身也有很多优秀的深大校友。在涉外法治方面,孙春桥指出我国内地城市的庞大需求不容忽视,可以充分利用深圳的前沿经验回馈内地。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晓安在发言中表示,盈科(深圳)此前与法学院达成合作协议,资助法学院每年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律学者来深圳访学交流。希望以这种新的合作方式,为广大学子与法律实务部门提供最新的涉外法治知识。

座谈会结束后,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领导共同参观设于启明楼一楼广场的招聘会现场,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