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7日下午,深圳大学法学院本科新生校外导师座谈会暨聘书颁发仪式在丽湖校区明律楼417会议室举行。法学院领导、部分校外导师及校友代表共同参会。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党委书记马文泽、党委副书记林济霖、学工办主任付义圣,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雪芹(91级校友),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向淑娴,校友会顾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理力(91级校友),校友会副会长洪英利(01级校友),香蜜湖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利谷华(03级校友),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佳霓(04级校友),校友会副会长、广东盛唐(龙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勇飞(06级校友),校友会秘书长、北京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捷奕(09级校友),校友会文体部副部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兴民(10级校友),上海和基(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阳(11级研究生校友),校友会副秘书长、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其山(11级校友),校友会文体部部长、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深兴(11级校友)共同参会。会议由林济霖主持。
一、 回顾启新:工作回顾与校庆展望
本次会议正值深圳大学建校42周年、全校师生校友共话发展的重要节点,座谈会上,法学院领导围绕学院近况、新生导师制度创设背景、工作推进情况等重点内容展开介绍。
熊伟向参会的校外导师和校友代表表达了热烈欢迎和感谢,肯定了校外导师工作的过往成绩以及对学院发展的意义,指出校外导师制度是匹配新时代法律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创设,导师队伍凝聚了优秀校友代表和关心深大法学院的各界热心人士,通过校外导师的专业素养和奉献精神,实现对学生的“赋能+引导”双重作用。他指出,校外导师丰富的社会实务经验和服务社会情怀,帮助学生打开一扇看世界和观社会的窗,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多元正面的视角。同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联动和交流,也将有效实现提升育人实效的目标。

林济霖从“整体情况、意义优势、未来思路”三方面介绍新生导师队伍建设情况。他提到,法学院本科新生导师制度经过三年实践,目前已形成由校内和校外导师协同互补的规范化导师队伍体系。新生导师制度,更具机动灵活、全覆盖的工作特点,与年级辅导员制度和班级班主任制度共同构成法学院(本科)三全育人的基础体系; 衷心希望校外新生导师多从身心健康、防范电讯网络诈骗、学习生涯规划和学以致用、勤于实践等诸多维度给学生积极的教育和引导。

二、经验荟萃:新生导师育人心得分享
座谈会上,与会的新生导师和校友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各具特色的经验。
往届新生导师经验分享:
座谈会上,潘雪芹充分认可法学院通过校外导师制度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积极作用,分享如何推动校外导师制度迈向实效化运转的工作经验,同时建议校外导师应积极聚焦学生权益,精准把握学生需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平台优势,与学院建立长效的交流机制和多样的工作模式,切实落实赋能学院和学生发展的举措。向淑娴聚焦如何提升导师工作质量的问题,建议每位导师集中精力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同时分享了带学生参观律所、参加内训、开展反诈宣传的活动方式,并提出解决学生阶段性焦虑等问题的方案。刘阳分享了她所发现的学生普遍存在的部分共性问题,如:学生在职业选择中普遍聚焦传统法律领域等,建议在后期指导工作开展中适当引导学生打开思路,为职业发展保留更多元选择。林其山结合往年导师工作经验,分享了通过业务分享、文体活动加深与学生交流的经验,建议通过导师间互联共带,推动学生广泛接触导师团队,扩大学生的接触面。林佳霓提出可面向在校生开展问卷调查精准掌握学生职业需求,邀请行业优秀校友授课,促进学生深入了解不同法律职业,助力明确职业方向。
新一届新生导师分享:
蔡深兴围绕“快速破冰”“特殊心理问题处理”交流方法,建议辅导员提前通过匿名问卷了解学生需求。利谷华提出希望通过校外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关注基层法治治理领域,建议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关注基层治理工作,期待与学院深化合作,探索提升学生基层实践能力的有效路径。
三、擘画未来:马书记总结与展望
马文泽作总结讲话,他对校友们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法学院发展表达衷心感谢!向与会来宾介绍了新生导师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寄语校外导师持续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在导师工作中做到沟通有温度,始终做到视学生如己出,助力学生全方位成长,期待通过法学院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探索,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四、铭聘启程:证书颁发与合影纪念
座谈会上,马文泽为部分新生导师颁发聘任状。
提灯引路,育梦成光。深圳大学42周年校庆为法学院校外导师聘任仪式赋予了庄重的仪式感。本次会议,有效强化了新生导师的角色定位与履职担当,系统明确了学院与校外导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路径。未来,双方将以常态化沟通深化合作,持续丰富合作内涵,切实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推动法学院人才培养事业迈向新高度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