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3日下午,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一百四十四期暨“名家论坛”第八十三期学术讲座于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103顺利举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谷受邀以“民法上责任义项举隅”为题展开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立足于多元论的分析框架,结合中国立法实践与比较法视野,对民事责任体系的演进脉络与理论争议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钟明霞教授、齐砺杰教授、吕成龙副教授、薛波副教授、梁远高助理教授、黄海燕助理教授等众多师生到场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讲座伊始,张谷教授从作为损害赔偿“责任”与义务的责任的角度切入,指出在侵权、违约及缔约过失等不同情境中,“责任”概念具有差异性,“一元化”的民事责任定义未能准确反映立法实际。通过比较《德国民法典》与我国《民法典》的条文,指出相关立法表述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在论述中,张教授提出应当区分“人身责任”与“财产责任”,并强调现代民法以财产责任为核心。他以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遗产继承中的限定责任为例,分析了责任财产的可转让性与强制执行的逻辑关系。张教授特别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赔礼道歉”措施的适用范围逐渐从人格权侵害扩张至财产权侵害领域,这一趋势在理论与制度层面仍需进一步反思。
随后,张教授从“作为制裁意义上的责任”、“救济意义上的责任”以及“作为多数人之债的责任”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民法中责任的层次结构。他建议青年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应注重对立法变迁的系统梳理,通过文本索引法厘清核心概念,避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
本次讲座持续两个半小时。张谷教授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与开阔的比较法视野,以生动幽默的讲解与翔实的案例分析,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内容充实、启发深远的学术盛宴。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与交流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