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景汉朝:数字时代司法现代化走势追问
2026-01-0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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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上午,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156期暨“名家论坛”第91期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成功举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应邀围绕“数字时代司法现代化走势追问”作专题分享,为现场师生和法治同仁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温度的思想盛宴。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主持讲座。出席的嘉宾有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客座教授胡仕浩,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深圳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汪洪,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王伟国,深圳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深圳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陈振波,深圳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顾伟伦,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珞等。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副院长叶海波、周卫、宋旭光,诉讼法教研室左德起、杨剑、郝晶晶等师生,以及来自中国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大学法学院校友会、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等共100余位听众到场聆听,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互动交流热烈。

数字浪潮下的时代命题

景汉朝在开篇即指出,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法治建设与司法实践带来了全新的课题。理解数字时代司法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构建与之相适配的治理体系,已成为法学研究工作者与法治实践者共同肩负的时代使命。他着重强调,司法现代化是一个涵盖经验、理论、体制、原则、制度等多维度的系统工程。面对数字时代科技与司法活动的深度交融,司法体系需在坚守传统与创新突破之间作出积极回应。

中国数字司法的创新实践与国际认可

围绕数字司法的实践发展,景汉朝结合大量实例,系统梳理了我国在智慧法院、互联网司法等方面的探索成果。从移动微法院实现案件受理、审理全流程在线化,再到远程庭审、执行阶段的精准定位与全程见证等实践创新,数字技术正不断拓展司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让司法服务变得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在数字司法领域的机制创新已走在世界前列,在互联网法院建设、人工智能辅助审查、多部门执行平台联动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已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为数字技术赋能司法活动、推动司法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数字司法的原则重构与制度创新

面对数字技术对传统司法带来的冲击,景汉朝提出了数字时代司法应确立的五大核心原则:一是“线上纠纷线上审”原则,对于完全发生在线上的纠纷,在线审理方式更能契合纠纷的本质特征;二是“证伪不证真”原则,借助区块链技术固定的证据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因此应转变传统证据审查逻辑,将庭审重点由审查证据真实性转为证据不真实的证明;三是倾斜保护原则,针对数字时代技术掌握不均衡的现状,可通过加重平台责任等方式,切实保障技术弱势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公开审判与信息保护并重原则,在发挥司法公开价值的同时,防范隐私泄露、商业秘密外泄等风险;五是数据安全优先原则,将数据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高度,筑牢数字司法的安全防线。

在制度创新方面,景汉朝指出,传统地域管辖制度在网络时代面临着价值弱化与适用困难的双重挑战,应更多地考虑当事人便利以及人案协调等因素,构建通域管辖规则;针对数字时代“线上纠纷线上审”案件日益增多的现状,建议构建多元化审级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对新型疑难案件则强化审级;同时推动送达方式数字化变革,以一键送达等高效方式替代传统送达,提升司法程序运行效率。

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法治知识体系

景汉朝强调,数字时代的司法现代化是世界司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为我国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实现法治“弯道超车”提供了重要机遇。他呼吁法学界和实务界深入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经验,加强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和理论研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此为突破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数字法治理论。

总结

讲座最后,熊伟对主讲人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他指出,讲座系统剖析了数字技术重塑司法生态的演进态势,既总结了实践经验,又思考了理论创新,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指明了前行方向。期望全体师生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聚焦科技与法治的交融领域,踊跃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数字时代的司法现代化贡献智慧与力量。

整场讲座掌声不断,主讲人与现场听众就AI法官应用边界、数字司法实践困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与会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深化了对数字法治的理解,将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中持续关注数字司法的发展动态,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智慧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