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会在我院举办
2018-11-0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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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我院举办

2018年10月21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经贸法律的使命”,由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到会祝贺。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大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领导也到会致辞。研究会理事会员、全国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近二百人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年会收集论文百余篇,涵盖主题广泛,就当前国际贸易法新发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以及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成果丰硕。

10月21日上午9点,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主持举行了本次年会的开幕式。

深圳大学党委书记刘洪一教授首先代表会议承办方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深圳大学及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办学成果和研究特色。

随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女士着重说明了深圳市利用特区优势,在立法和法治环境建设方面的创新与发展。

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回顾了深圳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的历程,表达了打造“远东地区权威仲裁中心”的决心。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在致辞中肯定了本次年会主题的重大时代意义,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充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与响应,学术界更应积极开展相应的法学研究和探讨,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研究会还应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贸法律研究,从中国立场出发,立足法律问题,为中国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提供法律保障;最后,研究会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成世界一流智库,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罗东川副院长还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成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等一系列实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希望研究会能够持续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祝贺了本次年会的举行,肯定了研究会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充分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及历史经验,强调了我国国际经济法学者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学术支撑的重要性,寄语研究会为我国国际经贸法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针对当前的时代形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看法:首先,我国应继续捍卫WTO的基本原则,维护并捍卫经济全球化;其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中国的创举,具有重大而深刻的意义;最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成就巨大,应继续推进涉外经贸法律体系的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为直接的指导。

大会开幕式后,会议安排商务部条法司于方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高晓力副庭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黄亚英分别向大会作了主题发言。

主题发言结束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进行了优秀论文颁奖。本次年会收到参选论文50篇,按照参评标准初选了49篇符合条件的论文进入评审,经匿名评审,本年度研究会共选出10篇优秀论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21日下午,与会人员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与争端解决与国际经济法前沿四个分会场,就“国际贸易法新发展与中国的应对”、“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创新”、“中国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国际投资的争端解决”、“监管与制度创新”、“金融实务与法律”、“国际经济法前沿”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与司法保障”八个单元进行分组发言和讨论,各单元主持人与评议人也对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在闭幕式上,沈四宝会长对大会成果进行了概括总结,强调法学实践对于国际经济法学科的重要意义,并对研究会未来的发展工作做出了部署与展望。他代表研究会全体理事会员,对所有与会嘉宾、会议承办方深圳大学法学院以及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研究会2018年年会至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