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2025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学科点对申请者资格予以审核,并结合招生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现将复试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大学法学院反映(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755-86567912,电子邮箱:xufang@szu.edu.cn)。
2025年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
陈光磊、范智博、高卓锐、侯毅博、靳宇铎、刘天鸽、陆金芳、李佳瑞、李可心、秦臻、王夏欣、杨海蕴、杨才让草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进入复试考核环节。2025年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以及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此外,还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总分5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专业素质满分100分、研究潜力满分200分、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19日(周三)上午8:30
(2)复试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法学院)
(3)复试报到:2025年3月19日(周三)上午8:00,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校报到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报到地点: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418。
(4)面试程序:
1.考生自我陈述(内容包括中英双语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提前准备自我陈述PPT,时间约8分钟;
2.面试官提问(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时间约12分钟。
(5)特别事项:
2025年3月18日下午16:00前,复试考生需将个人简历(电子版)、自我陈述PPT发送至邮箱xufang@szu.edu.cn,简历格式自拟。
三、考试纪律
(1)考生须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本次考试招考单位将全程录音录像,安排专人监考。考生未按照考试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未按时进入考场或考试过程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退出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题目、内容等相关资料外传其他考生、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即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