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2026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的要求,对于报考我校2026年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申请材料经邮寄方式寄送至学院后,学院已对收到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现将法学专业资格审查合格的材料申请人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马宇方、张仲豪、董泽源、罗锋、黄琳涵
公示期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深圳大学法学院反映。
联系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755-86567912
电子邮箱:xufang@szu.edu.cn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