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创新领航讲座”第一讲成功举办
2021-12-1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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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创新领航讲座”第一讲成功举办


2021年12月14日15:30-17:30,深圳大学法学院“创新领航讲座”第一讲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四方楼西109成功举办。讲座主题为“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俊主讲,法学院2021级大一新生两百多人参加。



刘俊教授是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原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咨询专家,中国不动产登记法律咨询专家,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与建筑法研究会会长,重庆市法学会统筹城乡法制研究会会长,重庆市土地资源与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兼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局咨询专家;曾任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基地评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连续四届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连续四届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委员,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决策咨询专家及法律顾问,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综合组组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兼职。


演讲起始,刘俊院长跟大家讲述了法律人应该备的素质内涵,包括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在大学阶段,我们的课程也主要是在这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刘俊院长首先从职业素养五个方面——人格独立、诚实守信、热爱生活、维护公正、崇尚真理入手,告诉刚刚接触法律的新生们,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定要在四年的大学学习中培养出这些优秀的品质。尤其是在如今的诉讼程序实践中,伪证情况屡见不鲜,不可杜绝,造成了极大地司法资源浪费。一个国家,只有法律从业者拥有了极高的职业素养,法治化才能真正得以体现。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是每一个法律人应该具备的品质。



刘俊院长还分享了自己在求学时的学习经历和课程要求,并且以顶尖学校法学院作为标准,讲述法律基础学科精通的重要性。同时,法律人也应该在实践中更多地养成“法言法语”的表达习惯,时刻以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公正的理念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法律是一门离不开交流沟通的学科,我们不能拘泥于法条,而要将法条表达出来,这才是体现法律人能力的重要标志。



讲座的最后,刘俊院长再次对在场所有同学与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同时强调深圳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创新领航讲座”对刚刚踏入大学校园的同学们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在这里大家一定会有所收获。本次讲座在浓烈的学术交流氛围中落下了圆满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