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9-2010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阶段工作说明
2009-11-1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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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激发同学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勤奋好学、刻苦耐劳、迎接挑战、敢于创新的精神。校团委拨出专款,采取立项资助的方式对部分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给予经费扶持。希望广大学生报名积极参加2009-2010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团委将按立项资助、中期评审和竞赛结项三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1109—11月10日,各申请人将项目资助申请表上交至学院团委;

21110日—1115日,院团委组织与参赛项目相关的专家和老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立项排序;(已完成)

31116日,完成立项计划,报校团委申请拨款。

注:(后期工作进度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决定)

二、参赛资格和作品要求

1.我院全日制在册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和研究生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4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三、立项资助

为鼓励和支持在校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为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造有利条件,校团委拨出专款,采取立项资助的方式对部分具有良好研究前景和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给予经费扶持,并加大扶持力度。

1、申请立项资助的学生科研项目分为三类:

a.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b.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c.科技发明制作

2、申请立项资助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深圳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项目组学历最高的成员的学历区分为研究生项目和本科生项目。

注意:研究生项目只能是“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

项目资助分为甲、乙两类,资助条件及额度分别如下:

(1)甲类资助条件:见解独特、富有新意,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应用价值,指导教师可投入较大精力;

(2)乙类资助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指导教师可投入较大精力。

(3)资助额度:

特别说明:现根据我院情况,已收到“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70份,“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0份,“科技发明制作”0份。经学院团委组委会讨论决定,为积极响应校团委要求,在立项资助工作中注重普及兼顾重点,现将所有资助资金投入于a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中,组织学院专家和老师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及评比。

且根据校团委“关于拨款资助各学院2009-2010年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说明,将安排给曾月英、叶卫平两位优秀指导教师5000元的专项资助额度,用于资助该两位教师在2009-2010年度指导学生开展的课外学术科技创新项目。具体内容见(喜讯)。

详细资金资助和名额如下:

a.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甲类:分为甲1、甲2两档:

其中被评为甲1类的项目名额为5队,可获得1500元资助;

评为甲2类的项目名额为10队,可获得1000元资助;

乙类分为 1、乙2两档;

评为乙1类的项目名额为10队,可获得700元资助;

评为乙2类的项目名额为15队,可获得400元资助。

注:余下未获得以上名额资助的队伍均可获得50元资助。

3、申请立项资助的项目应能由符合前款规定的学生项目小组全程独立完成。

四、上报校团委立项结果,申请拨款。

  附:本次参加评审的评委老师采取回避的方法,通过计算出最高平均分来划分等级,一共有7位老师担任,分别是易松国、杨巍巍、李薇薇、王千华、尹玉海、陈正沓和裴晓鹏老师。  

  申请项目资助的评审结果在附件内,请各支队伍查看。

联系人: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刘学维 681719

实践部副部长 刘洋 679963

深圳大学法学院团委

  2009年11月16日星期

附件:法学院立项资助项目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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