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与学生:我们的理想与追求
2009-10-26信息来源:
编辑:审核:
今天,荔园迎新,有一副对联高高挂起。上联是:新校园,新老师,新同学,新课堂;下联是:新生活,新高度,新目标,新境界。所列“八新”,我想,最具影响的“一新”,应该是新同学即将面对的新老师。

大学老师是知识阶层中一个富有鲜明特征的群体。这个鲜明特征就是学者型、学者化。理想的大学老师应该是睿智的学者型老师,理想的大学老师群体应该是高度的学者化群体。

凡学者,以学问为本,与真理同行。他审视过去的历史,拷问现存的状态,探索未知的领域。他的科学实验,他的学术争鸣,旨在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增加新的积累,为真理的长河增加新的浪花。

凡学者,常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过程中,立德、立功、立言。立德,就是为人师表,“代表时代可能达到的最高道德水平”。立功,就是培养人才,“担负起当代和后代的教化”。立言,就是创造发明,著书立说,“论证真理”。(德国哲学家费喜特《论学者的使命》。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也有一些大师,通过讲课或讨论的方式,通过直接与学生交流,表达创造性”,(英国数学家、科学哲学家、教育家怀特海《教育的目的》,A.N.Whitehead18611947)不朽者有如苏格拉底、孔夫子。

凡学者,容忍异见,力挺己见。在大学课堂,同样一个问题,可以各陈主张。你可以说名师出高徒,他可以说高徒出名师。你可以说人是猿的进化,他可能会说,猿是猿,人是人。你可以说,目前的社会制度是多数人满意的制度,他可以说,我正在设计人人满意的制度。

凡学者,著书不为稻粱谋。即便穷困潦倒,即便出卖体力,也不会出卖学术,不会让学术成为利禄的附庸。一切为利禄而动的学术,或匆忙草率、或投机取巧、或弄虚作假、或趋炎附势,本质上是被污染的学术。

凡学者,个性上豪不掩饰。或豪爽,或婉约,或谦和庄重,或倜傥狂狷,或衣冠楚楚,或不修边幅,以各自的特色引领校园的生动。

凡学者,骨子里无不严谨。治学不容水分,考核不容虚假,批评一针见血。那些严格教学在网络上被称为“考试杀手”、“监考酷吏”的老师,秉持的正是一种严谨治学、诚实做人的学者态度。

能有这样的学者秉鞭执教是大学的魅力,大学的荣耀。

能与这样的学者朝夕相处是大学生的享受,是大学生的机遇。

深圳大学二十六年,求贤若渴,来自五湖四海的荔园学者,思想敏锐,博闻强记,术业专攻,学者化程度和学者知名度日益提高。走在荔园的林荫道上,你会邂逅两院院士、著名教授、著名作家、著名艺术家,会遇见在电视屏幕、或在报刊杂志似曾相识的才俊。坐在荔园的教室里,你会认识更多学风质朴、功底深厚、勤勤恳恳的专家。今后几年,诸位将在这群学者的指导下完成自己的学业。如何请教、如何沟通,新同学应当重视。

以我做学生的体会,做学者的学生并不容易,做学者喜欢的学生尤其不容易。

大学生不是一般的学习知识的学生,而是在知识宽阔的层面上学习专业、研习学问的学生。凡诚实勤奋、敬重学术、热爱专业、学而不厌、学而时习之的,学者必器重。凡不思进取、漠视学问、作业COPY、考试作弊、通宵游戏、出言无状且屡教不改的,学者必失望。器重,则亦师亦友;失望,则疏远陌生。亦师亦友,你的学业和前途,他会记在心上。疏远陌生,则上心也难。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学者常情。

亦师亦友需要双方的互动,特别需要学生的自觉和主动。“诲人不倦”,是老师的本分;请教老师,更是学生的本分。通常情况,老师欢迎课堂提问。提问要经过推敲,特别是在大型讲座上的提问,应三言两语,直陈问题。有时,老师也会情绪低落,如在课堂,恰当地举手提问,会帮助他精神一振。老师也乐意课外交流。但交流须有准备,应知道老师的学术成就、主要著作、主要观点、重大项目,如此,自有共同语言;应想好自己的话题、自己的见解,避免无的放矢;切忌:探听考试、讨价分数。拜访老师须有预约,联系老师须讲方式,经验之一是发信息胜于打电话。请适应:在大学,学者提供指导式教育,不提供保姆式教育;重方式路径,不重步步紧逼,所谓“引而不发”(《孟子.尽心》),是学者常用的“手筋”。

学生如果能感悟学者的引导,是学有所获;如果能听出学者的疏漏,是学有所精;如果能参与学者的研究,是学有所习;如果能运用学习的学问,是学有所成。

学者与学生,切磋琢磨,教学相长。

学者与学生,薪火相传,长征接力。

所以大学的定义是,大学主要是由学者和学生构成的传播学问、研讨学问、创造学问的教学场所和学术共同体。学者与学生的关系是大学的主体关系。这种关系的氛围,是尊师重教、崇尚学术。这种关系的支柱是学术自由、学政民主。这种关系的纽带是师生平等、互相关爱。和谐的师生关系,高山流水遇知音。冷淡的师生关系,井水河水各自流。《论语.先进》:“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yi),风乎舞雩(yu),咏而归。”是学者与学生关系的至高境界。

我们将力促其成。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