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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版)
2010-06-0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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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充分发挥深圳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国家急需的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重实践、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知识与人文素养(包括较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地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或可以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专门人才。
适应市场经济改革和用人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强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精细化教育,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重视能力培养与人格塑造,突出适应领域广泛和择业竞争力强的特点,以便毕业后既能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要求,又能够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也可以作为律师独立执业,或承担公证、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二、培养要求

  从本科学生的应用领域与就业方向出发,本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主要方向,培养符合培养目标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具体而言,本学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基本理论;
2.掌握相对完整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
3.熟悉各类诉讼程序;
4.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操作能力;
6.具有本专业必须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写作和交流。

三、主干学科

  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法理学。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五、修业年限

  一般为四年。

  按照学分制管理机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学位。

  详情请浏览附件:2006级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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