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街道招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2010-12-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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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吉街道招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联系函

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我街道拟每年招收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校大三至大四学生、应届毕业生、上年度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10人。

为保证招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街道现将招收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收的见习对象

招收的对象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校大三至大四学生、应届毕业生、上年度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大学生。

二、见习安排

(一)设置10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名额,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二)以街道动物防疫监督所为基地,在街道各部门(单位)范围内对见习大学生进行岗位安排。原则上根据招收的见习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分配至有利于大学生发挥专业特长,且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三、见习补贴项目标准

(一)见习大学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见习补助费:每人800/月;

2、交通伙食补贴费:每人200/月;

3、按国家规定为见习大学生购买有关保险。

(二)见习大学生在见习期间,我街道将不提供食宿。

见习活动提前结束的,其见习补助补贴费用按见习大学生实际见习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