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亚英应邀出席全市党校系统法治座谈会
2014-11-2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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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2014-11-21(记者 杨丽萍)昨天下午, 全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市委党校举行。来自我市党校系统的专家学者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建言献策。不少专家学者认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应该承担起法治先行先试的任务,率先建成法治示范区。

深圳建设法治示范区有三大法宝

首位发言的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说“从各国发展经验来看,法治可以在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某个城市率先实现现代化。中国区域辽阔、发展也不平衡,法治很难做到全国‘齐步走’,所以深圳应该率先建成法治示范区。”,过去30多年深圳是一个经济特区,如果未来30多年能够像经济特区一样建设成一个“法治特区”,我想对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发展的贡献可能会比过去30多年在经济增长上的贡献要更大。

黄亚英表示,深圳建设法治示范区有三大法宝:一是2009年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对深圳2008-2020年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按照国家改革的战略部署,做到“四个先行先试”;二是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三是深圳有着良好的区位优势,毗邻法治发达的港澳地区。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永华发言时则表示,市委党校也将采取积极措施培育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干部的法治能力。“我们将组织全市党校系统进行新课公开招标,围绕‘社会主义法治与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等主题开发一系列法治专题课。”李永华透露说,市委党校将结合深圳“三化一平台”的改革主攻方向,开发“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司法改革实践”等特色课。依法治国的课程将纳入到所有的主体班教学班次中。市委党校还将组织由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主的宣讲团,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