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大学教务[2010]5号文件《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习导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法学院《法学院本科生学习导师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法学院全体新生的学习导师已分配到位。学院共有36名老师承担了新生导师的工作。各小组排名第一的同学为该组的组长,负责本小组学生与导师的沟通及相关工作。
根据规定,大一新生必须在学习导师的指导下,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阅读至少两本导师指定的书籍,并在《法学院新生导师沟通记录簿》的文格中,书写完成至少两篇读后感并交由学习导师批阅。
本学期末,法学院将对新生的读后感进行评优,并对学习导师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新生导师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