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的粤知[2012]129号文件通知,经我校法学院申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深圳大学、暨南大学等六所高校被认定为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上述文件要求各培训基地要积极承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下达的培训任务,配合做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各培训基地所在地市的知识产权局、教育局要指导和支持培训基地开展工作。
我校法学院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暨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我院继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之后,在知识产权法学科建设方面的又一重要成果。
深圳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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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