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中,我校教师董立坤、张淑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违反基本法审查权》和应飞虎、涂永前的《公共规制中的信息工具》荣获二等奖。
2011年12月28至29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深圳举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乐泉,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等出席了开幕式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我校董立坤教授和应飞虎教授作为获奖代表参加了颁奖大会。
据悉,“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第二届评选活动于2011年3月启动,通过初评推荐、形式审查和通讯评选,共有148部(篇)参评成果进入终评的集中评选阶段。评选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84位评委参与终评评选工作,经集中评分、民主推荐和投票表决等程序,评选出了57部(篇)获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