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律师制度比较及中国律师制度展望
十二月八日下午
,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实务精英论坛第六期荣幸地邀请到了深圳市司法局原局长、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大学研究生特聘导师李英才先生。李英才博士在科技楼二号报告厅为大家带来了一期主题为“中美律师制度比较及中国律师制度展望”的精彩演讲。
法学院院长黄亚英主持了本场论坛。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献军、副院长曾月英教授、副书记阮彬老师及杨剑教授、教务秘书朱景晖老师、刘青老师等出席了论坛。 李英才教授从历史发展进程的角度,开始介绍中国律师制度的蓬勃发展状况。他指出,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发展好律师制度、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制度,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李教授认为,虽然中国的律师制度起步只有三十年,但是得益于国家发展的需要、社会公众的呼吁及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吸取了西方律师制度的精华,中国的律师制度发展状况欣欣向荣。他列举了大量的数据,证明了我国律师制度进步神速,成绩喜人。 谈到西方的律师制度,李教授认为,英国的律师制度带有浓厚的封建和宗教色彩,较为保守;而美国的则带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美国的律师培养制度更注重实务操作能力,在这些方面有不少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他还指出,中西律师制度的差异取决于国体以及政治渊源。例如美国属于联邦制,并且律师与政界联系紧密;中国属于代议制,而律师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较低。两种制度各有利弊,不能片面以优劣为标准加以评判,只有不符合这个国家的制度,而没有坏的制度。他特别强调,香港的法治程度高,公民法律素质高,律师的职业操守好,应当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李教授还对中国与美国的法学教育与律师资格考试的差异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中国的律师应具备长远发展的眼光,加强职业操守,合理规范执业,追求平等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努力。
在互动环节,李教授认真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赢得了在场听众的阵阵掌声。在热烈的氛围中,论坛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