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法学院研究成果为深圳服务的作用,扩大法学院的社会影响力,法学院积极开展与深圳市政府、市人大等多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拓展法学教学研究与法学实践新领域,并初见成效。
为全面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出的发展新要求,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要求,深圳与香港之间反走私合作日益密切。然而这种跨境的反走私研究是一个新的课题,不仅面临不同的社会制度、政策背景,而且涉及不同的法律体系。如何充分发挥深圳和香港区域优势,加快建立反走私长效合作机制,深圳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打私办”)委托法学院开展《深港反走私合作机制研究》项目的签约仪式于2010年10月18日在深圳大学举行。
法学院组成了由刑法学、刑诉法学等学科教师为主的课题组成员。本项目将围绕深港反走私合作机制的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宏观和前瞻性视角研究合作发展的长期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研究分析新阶段发展存在的若干矛盾,以及制约深港合作的瓶颈因素,研究提出深港反走私下一步合作的发展思路和策略。
市“打私办”办公室主任黄俊和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在项目委托协议书上签字。市“打私办”打击走私工作处王延军处长、陈利生科长和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献军、副院长曾月英、副书记阮彬出席了会议。
随着双方沟通与交流的深入,法学院与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合作,将逐步拓展到共同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合作培训缉私、打私人员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