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赴云南孤儿学校暑期实践”如期进行
为落实《深圳大学本科学生“假期见闻”(含“假期实践”)管理规定》,响应校团委关于加强暑期实践的号召,突出法学院本科教育“厚专业、强实务、宽口径”的专业特色,法学院在各方的支持配合下,成功地实现了整合社会力量运作本科生暑期实践活动。法学院“2010赴云南孤儿学校暑期实践”,由《深圳特区报》提议,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深圳)赞助活动经费2万元;支教同学的路费由其家长资助人均3000元;学院对赴云南的四个课题组共20人给予特别项目资助(含运动器材捐助)。
法学院云南暑期实践代表队有三项任务,一是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活动及法律意识调研;二是开展零距离沟通互动与倾听活动实践与特殊群体现状调研;三是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培训与专项运动队的组建与公民文化素养调研。代表队还携带一批蓝球、足球、排球、羽毛球(拍)、乒乓球(拍)及跳绳等运动器材,使为孩子们组建各类球队成为可能。
法学院代表队于7月26日抵达云南丽江,在经过适应高原环境的短暂休整后,于27日开始了短期支教活动。代表队在参观校园和了解孤儿学校的基本概况后,走进教室与孤儿孩子们认识见面,零距离沟通。为能更快的走近孩子们并提高支教工作效率,代表队分成三个小组,负责教授不同年级的孩子。一组面对的是二、三年级的孩子,他们通过与低年级的孩子玩耍“抢椅子”、“快乐传真”、“老鹰抓小鸡”等游戏,令孩子们逐渐放松并渐渐投入;二组则为四、五年级同学准备了拓展训练、讲述历史故事以及与孩子们玩“画鼻子”、“西瓜蹲”等游戏,寓学习和娱乐为一体,与孩子们打成一片;三组则带着七、八年级学生进行篮球比赛,玩英语单词游戏,教孩子们跳《Nobody》舞蹈,并适时的为孩子们普及法律知识。六年级的孩子由同期来自美国院校的一支20人代表队集中培训英语。
尽管时间短暂,但孩子们与法学院的支教同学已难舍难分,二年级的几个小同学将自己省吃俭用积攒的饭票,写上自己的名字,送给支教的谢思珍同学留作纪念,令谢思珍感动得当场落泪,也令代表队全体成员感动。下午放学离开学校的时候,孩子们都难舍难分,会一直把支教同学们送到校门口才肯分手。
法学院的暑期云南孤儿学校支教还在继续,心与心的碰撞在继续,情与情的交流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