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参与举办的“私有财产权利法律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2009-12-0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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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由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办,深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宝安区总商会联合举办的“私有财产权利法律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会堂隆重举行,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宝安区司法局局长林锡宏、市律协副会长陈治民、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深圳研祥集团总经理孙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等出席研讨会。研讨会上,与会者就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逐渐凸现的私有财产权保护现实问题,从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和实践操作诸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我院副院长邹平学教授代表黄亚英院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并在第一单元“私有财产权保护:从宪法原则到制度构建”的研讨中作了“假如不保护私有财产权,世界将会怎样”的主题演讲。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