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荣获“广东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2010-01-0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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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普办【20095号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联合表彰,深圳大学法学院荣获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法学院利用专业优势,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校内普法与社区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 相结合,以学生社团为骨干,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在校园内外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为建设法治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学院

2010年1月4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