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用及岗位职责管理办法通过实施
2009-06-2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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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创建高素质的校外兼职导师队伍,规范相关管理程序,特制定《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聘用及岗位职责管理办法》,此办法已于2009年6月19日经全院研究生导师组长会议讨论通过,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法 学 院

2009年6月19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