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复试办法
2009-05-3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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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复试办法
(招生专业代码030180)

一 、 组织管理
1.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组织和负责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0180)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分数线按我校公布的分数线确定,即总分321分,英语、政治不低于47分,专业课不低于71分。
3.申请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必须登陆http://yz.chsi.com.cn/tjxx/(公网)或者http://yz.chsi.cn/tjxx/(教育网)提交调剂志愿申请。对调剂生将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学业背景等综合审查后,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
4.录取指标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1。
二 、 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08年4月16日报到,17—18日复试,19日体检。
2.复试地点:深圳大学文科楼法学院会议室(1300会议室)。
三 、 复试科目及内容
1. 笔试(90分,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
2. 面试(12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现有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
3. 外语测试(90分)。
4. 复试及格分数为180分。
五 、 拟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以满分800分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办理。
2.对于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我们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 复试考生报到地点:深圳大学文科办公楼三楼法学院图书资料室(电话:0755-26534567);
4. 考生须带齐以下材料和证件:法律硕士联考成绩单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复试费:150元。
法学院
200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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