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2009-05-3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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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钟明霞、曾月英、邹平学、阮彬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法学)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应飞虎、魏秀玲、

左德起、姚秀兰

秘书:廖爱春

人员安排说明:

1、上述人员为院领导和各硕士导师组组长,排名不分先后。

2、学生分组是根据学生名单排序的随机划分。

3、按照学校规定,如果面试老师有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者均应回避。

二.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2009年4月16日

2. 笔试时间:4月17日上午10:20--12:20

2. 面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00开始(法律硕士)

4月18日下午2:00开始(法律硕士(法学))

3. 体检时间:2009年4月19日

三.复试地点:

1. 面试地点:

法律硕士专业:文科楼三楼2323法学院图书资料室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共分七个组(参见分组安排表)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 笔试:90分

2. 专业面试:12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90分

五.复试工作职责

1. 各专业导师组组长于4月14日前提交笔试试题;

2. 各专业于4月19日提交笔试成绩及试卷;

3. 各专业复试工作秘书做好复试记录,拟定评分表;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算平均分);秘书汇总考生分数和复试材料;需提交的材料:笔试试卷及评分表、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试卷及评分表、复试记录、考生复试登记表;所有提交材料需要签名的一定要签名。

4. 各专业于4月19日前提交拟录取名单。

深圳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钟明霞、曾月英、邹平学、阮彬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法学)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应飞虎、魏秀玲、

左德起、姚秀兰

秘书:廖爱春

人员安排说明:

1、上述人员为院领导和各硕士导师组组长,排名不分先后。

2、学生分组是根据学生名单排序的随机划分。

3、按照学校规定,如果面试老师有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者均应回避。

二.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2009年4月16日

2. 笔试时间:4月17日上午10:20--12:20

2. 面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00开始(法律硕士)

4月18日下午2:00开始(法律硕士(法学))

3. 体检时间:2009年4月19日

三.复试地点:

1. 面试地点:

法律硕士专业:文科楼三楼2323法学院图书资料室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共分七个组(参见分组安排表)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 笔试:90分

2. 专业面试:12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90分

五.复试工作职责

1. 各专业导师组组长于4月14日前提交笔试试题;

2. 各专业于4月19日提交笔试成绩及试卷;

3. 各专业复试工作秘书做好复试记录,拟定评分表;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算平均分);秘书汇总考生分数和复试材料;需提交的材料:笔试试卷及评分表、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试卷及评分表、复试记录、考生复试登记表;所有提交材料需要签名的一定要签名。

4. 各专业于4月19日前提交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钟明霞、曾月英、邹平学、阮彬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

秘书:廖爱春

法律硕士(法学)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邹平学、钟明霞、曾月英、应飞虎、魏秀玲、

左德起、姚秀兰

秘书:廖爱春

人员安排说明:

1、上述人员为院领导和各硕士导师组组长,排名不分先后。

2、学生分组是根据学生名单排序的随机划分。

3、按照学校规定,如果面试老师有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者均应回避。

二.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2009年4月16日

2. 笔试时间:4月17日上午10:20--12:20

2. 面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00开始(法律硕士)

4月18日下午2:00开始(法律硕士(法学))

3. 体检时间:2009年4月19日

三.复试地点:

1. 面试地点:

法律硕士专业:文科楼三楼2323法学院图书资料室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共分七个组(参见分组安排表)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 笔试:90分

2. 专业面试:12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90分

五.复试工作职责

1. 各专业导师组组长于4月14日前提交笔试试题;

2. 各专业于4月19日提交笔试成绩及试卷;

3. 各专业复试工作秘书做好复试记录,拟定评分表;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算平均分);秘书汇总考生分数和复试材料;需提交的材料:笔试试卷及评分表、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试卷及评分表、复试记录、考生复试登记表;所有提交材料需要签名的一定要签名。

4. 各专业于4月19日前提交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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