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9年法学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杨献军、钟明霞、曾月英、邹平学、阮彬
秘书:廖爱春
经济法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钟明霞
成员:应飞虎、蔡元庆、翟玉娟、马晶、魏秀玲、丁南
傅静坤、魏秀玲、王秋华、丁南、应飞虎、蔡元庆
赵明昕、叶卫平
国际法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亚英
成员:叶兴平、尹玉海、刘阳、张英、肖又贤、王千华、白云、
田晓萍、张淑钿
刑法学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月英
成员:陈正沓、罗旭红、左德起、吴学斌、彭勃
廖爱春(兼秘书)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平学
成员:李薇薇、黎 军、姚秀兰、宋为民、张建斌、李海平
邱瑞虹、叶海波(秘书)
人员安排说明:
1、上述人员为院领导、各硕士导师组组长及各导师组安排的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2、学生分组是根据学生名单排序的随机划分。
3、按照学校规定,如果面试老师有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者均应回避。
二.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2009年4月16日
2. 笔试时间:
2009年4月17日上午10:20—12:20(国际法、 经济法、刑法专业)
2009年4月17日下午2:00—5:00(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3. 面试时间:
经济法:4月17日下午1:30开始
国际法:4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刑法学专业:4月17日下午2:00开始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4月18日上午9:00开始
4.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时间:2009年4月18日上午8:30—12:30
5. 体检时间:2009年4月19日
三.复试地点:
1. 笔试地点:文科楼H02(国际法 经济法 刑法专业)
文科楼H1-204(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2. 面试地点:
经济法专业:文科楼1300会议室、1320室
国际法专业:文科楼1325-1326室
刑法学专业:文科楼2323学生活动室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文科楼1300会议室
复试内容及分值
1. 笔试:90分
2. 专业面试:12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90分
四.复试工作职责
1. 各专业导师组组长于4月14日前提交笔试试题;
2. 各专业于4月19日提交笔试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考试成绩及试卷;
3. 各专业复试工作秘书做好复试记录,拟定评分表;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算平均分);秘书汇总考生分数和复试材料;需提交的材料:笔试试卷及评分表、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试卷及评分表、复试记录、考生复试登记表;所有提交材料需要签名的一定要签名。
4. 各专业于4月19日前提交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