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第一届学术沙龙活动
2009-05-3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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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晚,在文科楼行政楼1300举行了深圳大学法学院第一次学术沙龙。法学院李海平老师、叶海波老师、陈正沓老师、吴学斌老师、孔庆平老师等老师参与了这次交流会。副书记阮彬老师也参加了些次会议。会议分为两个内容,一是讨论自由原则的主题,另个一是讨论今后法学院学术沙龙开展的形式。

  首先由吴学斌老师提出了自己对第一次学术沙龙的看法,他认为:“学术沙龙是由一些有空闲时间而又有想法的人”聚在一起讨论、交流的座谈会,应该以一种“步步高”的形式开展,让不同学历学识的与会成员得到交流。随后,吴学斌老师讲到了有关胡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的看法,并从刑法与宪法两个角度阐述了该案件与言论自由的联系和案件对社会和法律学的影响。他还在后来的讨论中与叶海波老师的“刑法条文”论展开精彩的辩驳,为交流会增添了不少趣味与内涵。

  接下来,陈正沓老师对吴学斌老师精彩的讲述予以高度肯定,但同时也发表了一些不同的观点。他认为,若将领导人、党、政府三个概念等同,那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从法的精神层面给大家讲述了他对自由限度的看法。此外,他还提出了对学生在学习法律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点:不能只局限于法律条文的钻研,要尽量拓宽自己的综合知识,多角度分析所学法律知识。

  随后进入了自由讨论阶段。先由黄鸣威同学提出:“言论中性原则”的问题,请求与会专家、老师的回答。然后,老师们热诚回答了黄同学的问题同时又将问题引回会议主题上,孔庆平老师与叶海波老师发表了精彩演讲,在自然法与实体法间发生分歧的时候,叶海波老师更提出了“要以现实情况判断言论危害性”的观点,得到与会老师的认同与掌声。

  虽然与会大多数老师是研究刑法与宪法,但并不代表研究其他法律的学者对“自由原则”就没有自己的看法。研究商法的侯莉颖老师与蔡元庆老师在这次会议中也发表了他们的观点,他们分别从劳动罢工和公司犯罪两个角度提出自己对自由权的看法,给这次会议注入了一丝公法之外的私法气息。最后,自由讨论阶段在一片祥和的讨论声中落幕。至此,法学院第一届学术沙龙完满结束。

  在此次会议中,老师、学生们各抒己见,场面氛围激烈而融洽,时而针锋相对,时而点头称赞,展现了法学院老师对法学的热情与他们的深厚学识功底。

  

新闻部 林家欢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