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期中教学观摩检查活动简报
2009-05-3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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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配合全校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交流教学经验,展示教学成果,法学院分别于2008年11月14日、11月20日下午组织了两场课堂教学公开课。院主管领导、各系主任、部分专职教师及教学秘书参加了观摩活动。
11月14日下午,由齐砺杰老师主讲专业选修课《公司法律制度》,齐老师从“三鹿奶粉”事件入手,以中国奶业的并购、重组为例,阐述公司资本、并购、重组相关法律制度。11月20日下午,由侯玲玲老师主讲专业必修课《经济法学》,侯老师从“王海打假”事件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界定,通过对比布莱克法律词典及其它国家法律中“消费者”的概念,提出我国立法的缺陷及完善建议。整个课堂秩序井然,气氛活跃,教师专业功底扎实,视野开阔,出口成章,讲理透彻。
在本学期期中教学观摩、检查活动中,院领导号召大家在课堂教学中要高标准、严要求,要采用生动多样的教学模式,“讲、听、思、辩”相结合,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提高课堂教学的科学性、生动性、针对性和法律时效性,以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希望广大教师从课堂语言的运用、多媒体课件的使用、课堂管理、课堂气氛的调节、教材辅导资料的选用、内容深浅的把握等方面,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教学观摩活动,促进学院的教学形成虚心学习、相互交流、积极改进教学方法的良好氛围,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法学院
2008年11月21日

深圳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