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举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
2019-12-05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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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日,由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大学主办,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法学院和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共同承办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在深圳大学成功举行。


 

会议开幕式和会议主旨发言环节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卫平主持,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致开幕词,姜滨副会长强调深圳先行示范区是社会主义示范区,肩负着使命,具有重大的意义,广东省法学会将为深圳建设国际一流法治体系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姜会长希望广东省法学院法治研究基地——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加强与国内外法学研究机构以及深圳市法学会的合作,积极开展法治理论研究。深圳市法学会吴力夫副会长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切实发挥理论研究先导作用。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郭修江副庭长指出,要实现公平公正,法治是最重要的,行政协议的规范是一个重点和亮点。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强调了法治促进营商环境秩序优化,先行示范区必须要有法治保障,要从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进行研究,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从先行示范区知识产权制度协调角度进行了探讨,认为要先看到全球现在已经很成功的三大湾区的优势以及认识到我们的不足,然后我们才能在法律制度上去考虑怎么协调的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谈到法治政府的自身建设,认为政府最主要是要素市场的打造,政府要在经济领域发挥它的优势和规范它的行为,要优化政府管理体制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法治研究院院长陈云良教授提出深圳需要在金融领域和教育领域先行先试,同时考虑建设行政法院和人工智能法院。


 

专题报告环节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程信和主持。在这个环节,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政法所李朝晖所长阐述了信息和智能技术在推动法治建设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提到要注重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暨南大学法学院汤文平教授提出,深圳要有长远的战略定位,建议构造共同法,要加强民商事队伍建设以及研究香港的民商事制度。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盛建明提出中国跨国公司需要特区政府合理引导与合法援助。


 

会议总结及闭幕环节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吕成龙主持。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桂琼对各位专家提的意见表示感谢,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程信和对会议作出全面总结,程信和教授围绕“一条主线、三项建议、三大设想、一点期待”四个部分对会议进行了全面、详细和精辟的总结。最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会议研讨的理论成果将在总结归纳后,呈交省市有关部门,共同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