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座谈会成功举办
4月12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深圳大学和深圳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共同举办专题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深圳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张文显主任莅临会议并发表讲话。深圳大学、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各区政法委(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及相关单位的领导、学者与师生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月兴主持。会议的第一个环节由相关单位围绕主题作重点发言。
深圳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刘俊指出,《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将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是指导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作为深圳唯一综合院校的法学院,我们深切体会《意见》精神并已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等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指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并从三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正在制定深圳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举全市之力支持深大法学院和北大国际法学院的法学教育;二是建设有深圳特色的法学智库;三是出台深圳市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抓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重点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调研员陈新哲指出,深圳两级法院就《意见》的贯彻落实主要从两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做好司法调研和法治理论研究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理论研究成果放到司法实践中去。二是主动加强与高校合作,在两级法院设置实习基地,与市内外法学院合作进行课题调研。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爱军指出,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包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设海洋检察体系,动员更多的检察调研人才参与研究,着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研究,加强检察院队伍的建设等。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志锋指出,目前深圳市教育局正在制定深圳市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优化实施方案,将深大法学院和北大国际法学院法学专业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教育局将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校新时代法学教育工作,鼓励未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通过通识教育课形式加强法学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的法学学科建设,加强系统化的法学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深圳开展涉外法治研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优势。
会议的第二个环节是参会人员交流发言。深职院经济学院院长王莹教授、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丹、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教授、北大国际法学院副院长茅少伟、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海波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意见》精神和深圳高校法学学科建设先后发表观点,交换意见。
会议的第三个环节由张文显主任作主题讲话。张文显主任指出,《意见》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法学研究、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第一,《意见》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既是党内法规,又是行政法规,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又体现了国家意志。第二,两办针对特定学科发文并经党的最高领导同志审定,自建国以来尚属首次。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第三,《意见》既是纲领性文件,又是行动计划,把战略思想、战略布局和具体操作结合在一起。第四,《意见》的制定过程坚持了党的领导、坚持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遵循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学人才培养的规律。
张文显主任还指出,可以用“一、二、三、四、五”来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一”是《意见》贯穿了一条自始至终的红线,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培养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二”是《意见》强调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两大使命:为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持和理论支撑。“三”是构建“三大体系”,即改革完善法学院校体系、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四”是从法学教育布局、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等四个方面入手弥补法学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五”是坚持五个原则,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五大主义,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持遵循法学教育和人才成长,坚持法学理论研究要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同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实践相结合。
刘俊在总结时表示,张文显主任把《意见》的起草背景和重点内容作了充分解释,对我们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深圳大学会进行认真研究、系统设计,拿出一个真正能够实施和推动法学教育的方案。
撰稿:郝晶晶
编辑:姜慧
审核:叶星
终审:马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