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华商班实践课程纪实之二
实务的分享,知识的盛宴。法律与实务的结合,原则与道德的碰撞,未来的道路应在何方?
2023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大学法学院华商律师精英班与深圳华商律师事务所于深圳大学明律楼开展专题活动,邀请两位华商实践导师——沈洲律师和傅政杰律师开展分享会,为华商班的同学们传授法律实务和法律知识,讲授工作经验。同学们精神抖擞,认真倾听、积极探索。
华商班班主任蔡元庆教授进行开场白,表示非常希望让所有同学都有机会领略校外实践导师的风采,计划与律所开展更多的活动。在同学们大二时期,有更多的法律基础知识,可以适应更多的法律实务,由此邀请各位华商实践导师来为同学们开展学习指导课程,计划每学期由实践导师进行两次分享,并鼓励同学们多多与导师交流。
首先是沈洲律师为大家分享民事法律实务方法。通过案例学习的方式来为大家分享在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实践方式,如何以律师的角度感受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实务的魅力。强调形成我们自己的“工具箱”,注重日常积累和刻意训练,警惕自己的先见,提升敏感度;提高法律检索能力,使之符合当事人的需求;了解不同程序中的特点,在法官面前展现法律事实;通过考虑权利构造、时机、案件节奏缓急来考虑诉讼策略,控制和把握诉讼节奏;注重诉讼请求在起诉状中的重要性,通过案例把握诉讼请求;充分利用大数据,了解法官的思路,收集足够的信息,解释挖掘数据以充分了解案件,体现专业性。将自己丰富的职业经验倾囊相授,让同学们初探精英律师之风采,感受民事法律实务的核心。
同学们投入的倾听学习,蔡元庆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体会:对于律师在实务工作中的努力差别很大,作为一名仲裁员能够感受到,律师在提起仲裁中请求是否明确清楚,内容是否全面,对于仲裁员的仲裁影响很大。
各位同学与导师展开热烈的交流,提出问题,导师进行耐心的解答。
接着,由傅政杰律师为大家分享职务犯罪辩护实务。主张强大的理论基础为分析案件提供厚实基础,同学们要十分注重在法学院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以华商律所的发展为例,强调交叉发展的重要性,不能只学会单一的内容,而是了解各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让自身发展受限;在个人性格层面上,表示刑事律师办理一次性业务的特点要求需要其有较开放外向的性格,建议根据自己的性格和擅长的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通过案例的讲述理解法律原理,分析法律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斡旋受贿的“不正当利益”为例,讲述警惕惯性思维,抓住重点,培养侦查思维。令同学们发起深思。
经过傅政杰律师的分享,同学们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向傅政杰律师提出自己的感受和对于刑事法律问题的深思,傅政杰导师为同学们解答疑问,提出建议。
“做刑事律师不在于收了多少钱,在于看到对方对你的信任,在于心中的成就感,看到对方的肯定,在于那一面锦旗。”做刑辩律师,职业原则很重要,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有时可以选择不接一个案件,但接了一个案件后就要从自己的当事人角度出发,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但律师首先是人,有自己做人的选择。“我拒绝猥亵儿童辩护”。
蔡元庆教授与傅政杰导师、沈洲导师交流想法,公司法与刑法相结合,为同学们传授知识,从三位老师的对话中感受法律知识与实务结合的魅力。
最后,同学们为两位实践导师献花,感谢两位导师的倾情分享。活动在同学们对两位导师真诚的送别声和感激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