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入选首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2024-01-0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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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   深圳大学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51所高校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我校作为入选单位,将以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作为总体建设方向,响应国家涉外法治发展战略,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发挥区位优势,凝练学科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协同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共同开展基地建设工作。

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立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师资源、教学方法、实践实习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充分利用内地、港澳和国际社会的法学教育资源与力量,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培养兼具本土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为此,法学院已全面启动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已有成果

1. 获批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2. 荣获广东省涉外法治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3. 牵头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联盟;    
4. 开办菁英律师实验班,开设涉外法治课程群;    
5. 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国际仲裁)项目;    
6. 设立法律硕士(合规),培养涉外合规人才;    
7. 设立涉外法治卓越人才孵化营;    
8. 设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高端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