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教授“中国公司法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专题讲座顺利举办
2024-06-25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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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17日晚,深圳大学“丽湖法治大讲坛”学术活动——“中国公司法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专题讲座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启明楼D101报告厅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主讲,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主持。深圳大学在校师生、法律实务界友人踊跃参与,气氛热烈。

(讲座现场)

在致辞环节,蔡元庆教授代表深圳大学法学院对李建伟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恰逢新《公司法》施行前夕,李建伟教授以“董事会中心主义”为主题进行学术分享,对广大师生而言是一次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

(蔡元庆教授致辞)

致辞后,李建伟教授进行了题为“中国公司法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学术讲座。李建伟首先从“Law in paper”与“Law in practice”两个角度,介绍“中心主义模式之争”,分析中国现行公司法模式,并结合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以及公司监督机构的职权等规则,阐明本次《公司法》修订的转向。随后,分析本次《公司法》修订新增的董事会催缴义务规则、股东失权规则等,对“董事会的职权强化”现象进行深入剖析。最后,他列举大量典型案例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进一步讲述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和“董监高的信义义务”,分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人的直接责任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等。

 

 

(李建伟教授进行讲座)

在互动环节,到场听众踊跃举手提问,李建伟教授耐心地解答大家的疑问,回答诙谐幽默又充满智慧。最后,蔡元庆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并再次感谢李建伟教授的分享。本次学术讲座在轻松、融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互动环节)

(合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