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
开幕式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熊伟主持。熊伟表示,法律与科技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既融合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各个领域,又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基因编辑、生物合成等都有紧密的场景联系。深圳大学拥有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法学与计算机、医学、交通、生物等学科的联系紧密,组建法律与科技研究院,适应了深圳创新城市的发展需求。法律与科技研究院亦系整合校内外不同学科的专家成员组建,已获批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在致辞中,深圳大学副校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院长周辉表示,在深圳市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大学已成为全球发展速度最快的大学之一。法律与科技的交叉研究、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的保障、涉外法治建设,应当成为深圳大学法学学科发展的重点方向。深圳大学组建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希望在各界专家的支持下,使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充分体现新发展阶段要求,更好地适应科技强国建设的需要。
作为法律实务届致辞嘉宾,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法务部总裁张健以专利技术、标准专利、数据立法、人工智能法为例指出,在历史发展上,科学技术不断挑战着法律制度,也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发展。未来需要我们在深刻理解技术本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制度,在保护、推动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规制技术滥用,发挥制度体系整体功效。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在致辞中表示,科技既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科技,也包括基因检测、基因治疗等生命科技,其发展影响着法治模式、法律教育模式以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深圳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又被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新的角色定位,期待法律与科技研究院的成立,能够进一步发挥深圳、深圳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的改革创新精神。
揭牌仪式
开幕式后,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揭牌仪式正式举行。揭牌仪式由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熊伟主持。
在全场到会嘉宾的见证下,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琳,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深圳大学副校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院长周辉共同为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揭牌。
主题论坛一:科技变革与科技法治
主题论坛一“科技变革与科技法治”由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施伟东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谭启平作《中国科技法学理论研究和科技法治建设需要认真对待和回答的若干问题》主题报告。谭启平认为,在当前的科技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中,应特别重视以下问题:一是习近平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法治化,二是科技法的调整对象明确问题,三是科技法的体系建构问题,四是各类创新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明确问题,五是科技项目合同的性质明确问题,六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概念理解和改造问题,七是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制度完善问题,八是高水平推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问题,九是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体系的法治化构建问题,十是新科技时代的法律问题及时回应与规范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工作部部长、教授杨忠孝作《科技变革时代的组织法回应》主题报告。杨忠孝指出,在当今快速 发展的科技时代,科技创新呈现技术迭代特征。公司科技创新主力军定位与公司经营的“科技函数”均要求组织法做出更积极的回应:公司发展关注技术变革与产业变革,公司经营关注技术周期与经济周期,公司治理重视技术赋能治理改革。就公司法等组织法修改而言,有关科技与组织、科技与公司的观念与规范衔接问题已得到关注,值得在公司实践中深入探索:一是在确定公司宗旨、实施公司经营中贯彻科技创造价值的要求;二是发挥类别股制度在促进科技资本的积极作用;三是公司内部权力配置与董监高勤勉义务等规范重视科技变革的内涵;四是科技赋能公司治理与 AI 董事问题;五是科技资产价值、公司价值与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影响;六是公司重整重组的技术可行性因素考量等。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长聘副教授邓海峰作《求解气候变化应对引发的“绿色冲突”》主题报告。邓海峰以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的视角切入,探讨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由于科技发展的不对称性和法律应对的机械性引发的绿色冲突问题:一是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的可再生能源扩张;二是可再生能源扩张诱发“绿色冲突”;三是“绿色冲突”的实质是“公地悲剧”;四是中国突破反公地悲剧的路径选择。邓海峰认为,化解上述问题,需要建立土地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多规合一的对接机制,确保规划和事权统一、决策一致;同时建立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审批多元参与机制,通过制度刚性凝聚利益相关者共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作《国家繁盛的战略矩阵——从空间争夺到科技竞争》主题报告。支振锋认为,国家繁盛的战略矩阵中,国土、贸易、科技创新依次成为国家发展的主要战略支撑,关键制度的作用逐渐从隐性到显性,资本、技术,数据等无形财富逐渐胜过土地、人口、粮食等有形财富。这需要我们建立以国土空间为基本依托,以经济贸易空间为空间扩展,以科技创新为根本驱动,以观念制度为关键支撑的国家繁荣发展的战略支撑的矩阵。
与谈环节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首先发言。胡玉鸿首先对四位发言的报告进行了概括总结,四位教授从不同视角和问题出发,均指出,法律制度是保障科技正常发展的必要前提。他认为,在此之外还需深入研究三个问题:一是科学与人文的内在冲突如何调适;二是科技的工具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如何调适;三是政府管理的高效性依赖与人民自由的增量性是否一致。科技本身应当为人民自由增量作出贡献,但目前科技法律则更侧重于如何帮助政府管理。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叶卫平作与谈。叶卫平指出,几位专家学者均讨论到科学与人文、人的自由权利等问题,大家对此有着基本共识。法治关注经济发展在于效率目标;关注网络安全、数字安全在于安全目标;关注人权问题在于权利保障目标。当前对于政府、民族和企业,我们更多关注于经济发展,关注于效率,对于人权、安全的关注还不足够。
主题论坛二:法律与科技的交叉互动
主题论坛二“法律与科技的交叉互动”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主持。杨建军强调,法律与科技发展紧密联系,科技进步对法律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但不当技术的应用也可能带来风险,法律人在这一领域需发挥重要作用,以全球视野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申卫星作《法律与信息科技交叉互动下的计算法学》主题报告。申卫星指出,计算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在法律与科技交叉互动中崭露头角。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研究对象,通过科技手段对传统法学进行实证分析,旨在解决科技创新带来的法律问题。计算法学不仅涵盖数字,还涉及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广泛的科技领域,体现了人机互动的智能化概念。相较于传统法学,计算法学更具前瞻性;相较于数字法学,计算法学既包括数字法学,还包括法律科技和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的计算法学。但同时,计算法学也面临着不断完善的挑战,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主任熊明辉作《法律与科技的互动》主题报告。熊明辉表示,早在上世纪,我国就已经倡导利用计算机提升法治治效。其中,例如,何勤华教授引介的计量法律学概念,旨在通过计算机等手段将数量计算方法引入法律领域,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法律与科技领域的融合也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投入到这一领域的研究中,我们应该继续关注并推动这一领域的发展,让法律与科技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研究所所长黄哲学作《新型算力主推新质生产力》主题报告。黄哲学强调,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离不开数据、算法、算力、人才及广泛应用的支撑。在数据规模日益庞大的背景下,高效处理数据并提升算力对于推动科技创新至关重要。中国当前虽然在人工智能领域虽然拥有数据丰富和应用人才优势,但在高端人才和算力方面仍存在不足。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如何应对算力发展面临的挑战,通过提升算力和发展算力网络等方式,努力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突破,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诚信作《科技是否真的对法律有影响?》主题报告。彭诚信认为,科技对法律的影响深远,从工业时代催生的无过错责任和危险责任等法律概念,到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保护,科技不断推动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在数字社会,科技对法律的影响更为显著。数字空间中的数据和个人信息成为新的法律焦点,其对传统法律领域带来的挑战不容忽视。如何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又充分发挥其财产价值,是法律界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尽管科技在不断发展,法律的核心价值观——保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却始终未变。法律通过其独特的价值取向,对科技发展进行引导和约束,确保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在中国当前的背景下,法律更需服务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即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为数字经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王禄生首先进行与谈。王禄生对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此次研讨汇聚了法学与计算机领域的顶尖学者,深入探讨了法律与科技的互动,令其收获颇丰。法律与科技的交叉正逐渐打破学科壁垒,法律在科技生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为法律人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法律人需要聚焦科技可供性,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玲玲进行与谈。侯玲玲表示,申卫星教授的发言,其严谨与科学性为计算法学的研究确立了新方向,并强调了法律与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融合与交叉,为跨学科合作提供了新视角。熊明辉教授的发言则令人深刻感受到法律与科技的互动,工科的研究方法,例如概率和统计,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突破。黄哲学教授从计算机学科角度提出了法律问题,如人才流动、数据保护等,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彭诚信教授的发言则强调了法律价值的恒定性,即便科技如何发展,法律所保护的人的自由和尊严不会改变。技术发展应造福社会和人类,促进民生福祉的最大化,这是立法者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