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助力2024年度个人破产管理人培训圆满落幕
2024-09-2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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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个人破产制度改革的号召,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协办的 2024年度个人破产管理人培训”于95日至6日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成功举办。此次培训吸引了来自破产管理人、市个人破产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及各金融机构的150余名代表参与,共同探索个人破产管理的新路径、新策略。

 

聚焦关键,有机融合

本次培训紧密围绕个人破产改革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精心设计课程体系,邀请了国内外破产法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深圳破产法庭的资深法官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破产管理人,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享、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实现了理论授课与实务交流的双轮驱动。

领导动员,明确方向

95日上午,培训在庄重的开班仪式中拉开帷幕。市破产管理署署长张洁波作动员讲话,他高度评价了管理人在“四位一体”破产办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并鼓励全体参训人员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系统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深圳乃至全国的破产改革贡献力量。

 开班仪式

国际视野,经验共享

培训特别邀请了新加坡国立大学副教授魏铭声,他作为亚洲法律学会联席会长及新加坡政府任命的破产法审查委员会委员,向参训人员详细介绍了新加坡的破产法律与管理制度,为学员们提供了宝贵的国际经验。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齐砺杰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就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疑难问题、个人破产与小微企业破产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拓宽了参训人员的理论视野。

魏铭声教授进行《新加坡的破产法律与破产管理制度》主题授课

徐阳光教授进行《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疑难问题》主题授课


 

齐砺杰副教授进行《个人破产是小微企业破产专用程序的「底层逻辑」》主题授课


实务导向,提升技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黄新法官,围绕“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实务”进行了详细讲解,为管理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办案技巧。在随后的“个人破产案件办理实务交流和研讨”环节,六位资深管理人更是通过案例介绍、心得分享和互动问答,交流了个人破产案件办理经验,共同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法律路径及实务技巧。


黄新法官进行《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实务》主题授课

“个人破产案件办理实务交流和研讨”环节


展望未来,持续赋能

市破产管理署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继续深化与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合作,结合管理人在实际工作中的需求和反馈,不断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提升管理人履职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个人破产管理人队伍,为推动深圳个人破产改革试点贡献力量。

 

结语

此次培训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深圳乃至全国的破产管理人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更为推动个人破产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深圳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其在法学教育与科研方面的优势,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