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号晚,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刑法的叙事”学术讲座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启明楼D101报告厅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北大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车浩主讲,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院院长熊伟主持。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黄维赞出席讲座,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济霖、副院长周卫,以及黄忠军、乔远、荀晓雅等助理教授及众多本硕生参与讲座。
熊伟院长在致辞环节代表深圳大学法学院对车浩教授的远道而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表示希望通过车浩教授的精彩分享,不仅使在座同仁同学对刑法理论学习依旧充满热情,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依然坚定,既启发学术,也坚定信仰,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年力量。

北京京师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黄维赞对车浩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在致辞中提到,深圳大学法学院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多年来向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越来越多的深大法学院学子正在或已经成为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中坚力量。在表达对本次活动的诚挚感谢的同时盛赞深大法学院所取得的成就。

车浩教授围绕“刑法的叙事”主题展开讲座,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由浅入深地探讨了关于法律的本质及刑法相关问题。
他指出,在法学发展历程中,关于法律是什么有多种观点,他认为法律不仅是规则的集合体,更是一种叙事和解释活动。同时车教授指出了法律实证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的局限性,认为法律的解释需要结合历史传统和社会现状,不能仅仅依赖于规则本身。此外,他提到自然法的观点,即法律应当具有道德内涵,超越单纯的规则制定。

以具体案例为引,车教授阐述了在法律适用中需综合多种解释方法。从相关法律条文的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入手,挖掘法律原则,以此协调法条规则与道德原则,从而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整体性理解和全方位把握。
车教授认为,法律解释与文学解释类似,具有主观创造性,不是对客观存在的因果探寻,且注重实现目的而非追查原因。同时,法律解释要回避因循守旧和过度实用主义两种倾向,尊重传统并创新,具有历史延续性和整体性,如同连载小说,前后相继又不断发展。

最后,车教授指出,司法者、学者、公众等都是法律叙事的主体。司法者在疑难案件中挖掘法律背后的原则、政策和道德理想;学者通过参与讨论,提出挑战;公众则是通过权利主张、舆论等影响立法和司法实践。法律是立法文本、司法判定、学术批判和民意反馈共同的产物,是一部有灵魂的史诗。
在问答环节,师生热情不减,积极踊跃参与同车浩教授交流,思维碰撞在启明楼会议厅,学术想法如同夜空繁星,亮如白昼。


讲座结束后,现场迎来了签名环节,车教授接过每一位同学递来的书本,认真耐心地签下名字,在签名的同时,他还不时与同学们亲切交流,或解答同学们在讲座中遗留的疑惑,或倾听同学们对于法律学习的感悟和困惑,给予他们专业的建议和鼓励。本次讲座在轻松、融洽地氛围中圆满地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