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上午,法学院在明律楼418会议室组织召开《深圳大学学位授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专题学习交流会。法学院院长熊伟、党委书记马文泽、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周卫组织研究生导师、教学秘书及学生代表共30余人进行学习。本次会议由周卫副院长主持。

周卫副院长对比新旧版《细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提醒大家关注新《细则》在学位授予资格的具体要求方面、论文要求方面、论文评审标准方面,以及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方面的变化,尤其是第五章新增的有关学位争议处理条款,明确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时所享有的学术复核申请权,提示与会师生务必认真学习,领会《细则》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精神。
在讨论环节,与会师生围绕专业硕士学位实践成果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学术复核程序两个重点内容展开讨论。朱谢群教授建议,实践成果的评价标准需要结合专业特点来制定,学院需要制定更详细的评价标准,确保不同学科的实践成果都能得到公平评判。王茂祺副教授提出,学术复核机制的设立让学生多了一层保障。在座学生代表也表示会将新的《细则》内容规定转达给班内的其他学生。
熊伟院长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新《细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学校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他指出,学院将认真研究师生提出的各项建议,广泛听取各学科组的专业意见,尽快完成学院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确保新规平稳实施。
本次会议体现了法学院对贯彻落实新版《学位授予细则》的高度重视。会后,学院将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新规平稳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