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承办的“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一百三十五期暨“实务论坛”第十四期学术讲座于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守正楼A213顺利举行。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炳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中的重点问题讲解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题,深入探讨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本次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明主持,吸引众多学生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詹炳便强调,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他指出,作为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机制,行政复议相较于行政诉讼具有更高的效率,且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也略强于法院。随着复议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复议体制日益健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提升复议效率、扩大复议受案范围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展现出更强的制度优势。
随后,詹炳结合深圳市近年来的实践情况,详细介绍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涉及领域、主要案由、复议前置案件比例、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情况以及复议后的起诉率等数据,反映出行政复议在实践中日益增强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此基础上,詹炳还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复议范围拓展、复议前置、复议程序以及滥用诉权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最后,詹炳强调,应高度重视行政复议的调解与监督功能。通过强化调解机制,有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而加强监督职能,则有利于推动依法行政,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互动环节,与会者积极提问,就行政复议有关问题与詹炳处长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讲座在融洽和谐的氛围中完美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