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领航讲座“仲裁法修订关注的重点问题”成功举办
2025-06-13信息来源:
编辑:学生1审核:

2025年6月10日晚,法学院创新领航讲座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启明楼D101报告厅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教授主讲,主题为“我国仲裁法修订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次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副院长陈梦副教授等近200名师生及校外律师到场聆听,气氛热烈。

讲座内容回顾

本次讲座内容围绕我国仲裁法修订关注的重点问题,从修改仲裁法的原因、仲裁法修改的主要思路、仲裁法修订的重点内容三方面逐步展开,层层深入,通过法条讲解、问题凝练的方式,让晦涩难懂的仲裁法重点问题变得浅显易懂,为同学们带来最新的立法动态研究。

首先,杜焕芳教授从修订仲裁法的原因出发,将其分为外因、内因两部分进行说明。从外因分析来看,商事纠纷数量与日俱增、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仲裁国际化提出新要求、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以及国际上仲裁制度变革的浪潮,都促使我国仲裁法必须与时俱进。从内因考量,现有法律规定仲裁范围较窄,仲裁机构性质定位与治理结构不明确,同时仲裁法实施近30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司法解释规范需要及时上升为法律,且现行仲裁法与国际仲裁规则衔接存在不足。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国仲裁的高质量发展和仲裁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作用的发挥,亟需修改完善。

其次,杜教授指出仲裁法修订遵循清晰的思路。其一,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要融入创新性,兼顾务实性与前瞻性,实现守正创新;其二,厘清仲裁法与仲裁规则的边界,厘清仲裁法该规定什么,哪些东西应交由仲裁规则加以规定;其三,把握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关系,顺应趋同趋势,在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立足中国实际。

最后,杜焕芳教授针对仲裁法修订聚焦多个重点内容逐步展开讲解。从八个重点修订内容着手: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机构性质;有限承认临时仲裁;仲裁庭权力问题;强化仲裁的保密性;在送达方式上从有利于送达的角度进行规定,遵循约定与仲裁规则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诚信原则、制定示范仲裁规则等条款。杜焕芳教授从法条解释到实务规则对这些重点内容进行了详尽介绍。

总结交流

在总结环节,法学院院长熊伟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提出两点思考:仲裁机构的性质与纳税问题,以及税收仲裁应如何进行的问题。

本次讲座聚焦于我国仲裁法修订关注的重点问题,兼具宏观视野与细节深度,为我们深入理解仲裁领域提供了全面的指引,杜焕芳教授的讲解内容充实、实用性高,让同学们认识到法律修订是社会发展需求的映射,既要立足国情,又要接轨国际,在法学学习中,需关注法律与时代的互动,培养动态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