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实验班招生简章
2025-09-0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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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大学法学院

涉外法治实验班招生简章


为落实中央《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推动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深圳大学作为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单位,将协同涉外法治实务机构,开设涉外法治实验班,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技能训练实验教学体系和中国特色涉外法律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共同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品牌。

一、涉外法治实验班的培养理念

以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重视法学专业能力提升,加强涉外法律职业思维和职业技能训练,加大实践环节考核指标和力度,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技能训练实验教学体系和中国特色涉外法律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新模式。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需求,发挥深圳经济特区优势,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优势。

二、涉外法治实验班的培养模式

(1)独立成班,实行学院、班主任、导师多层级管理体制,引入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

(2)实行“双导师”制,同时配备学业导师和实务导师;

(3)实行集中实习,做“实”学生专业实习环节;

(4)邀请法治实务专家开设法学课程或讲座;

(5)优先开展本研一体化、虚拟仿真教学等教学改革,优先推荐海外联合培养、赴港留学。

(6)实施末位淘汰机制。每学年结束时,实验班学生成绩相对排名位于全法学院50%以下的,将收到学院学业预警。如果下一学年,该生相对排名仍然位于学院50%以下,将退出实验班培养转为法学专业普通班。

三、涉外法治实验班培养特色


1.以需求为导向明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国家战略,聚焦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需求,坚持面向港澳、面向世界,利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引擎作用,发挥深大国际法专业学科优势,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2.打造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深圳大学与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联合招生培养,打造涉外法治实验班,该特色班采用全新的理念、模式和方法进行人才培养试点,力争形成法律人才培养可推广复制的深圳经验,并联合打造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3.创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深圳大学积极推动与基地共建单位、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检察院、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及各区监委、全国一流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兴通讯、华为、腾讯等知名企业的合作,聘请一批稳定的涉外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形成法学院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共同体。

4. 打造境内境外协同培养机制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化办学,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学院鼓励和优先支持实验班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和持续深造,参与学院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英国杜伦大学、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等法学院的联合培养项目。


四、选拔条件

1. 深圳大学法学院2025级普高文、理科生源(定向招生等特殊类考生除外);

2. 要求同学学习刻苦,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及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学习压力,有较好的外语能力;

3. 计划选拔40人左右。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申请实验班的同学,于9月3日(周三)下午5: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

邮箱zzhszuedu@qq.com

邮件标题:2025涉外法治实验班申请+姓名+学号。并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两种方式同时提交成功,申请方可有效!)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面试名单公布后,请入围面试的同学务必填写好纸质版申请表并签字,在面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六、选拔方式

(一)初试

法学院成立“实验班初试审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根据学生英语入学分级考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公文通公布,请注意留意。

(二)面试

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单位推荐的实务专家组成的面试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考核,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为保证面试公平性,面试实行双向匿名,面试分数将与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录取

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规则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