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加强行政执法措施
2026-05-2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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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晚,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一百六十二期暨“名家论坛”第九十四期学术讲座于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103报告厅顺利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吴玉章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竺效受邀以“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加强行政执法措施”为题展开学术讲座,为环境法法典化时代行政执法的优化提供了思考视角和维度。本次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周卫副院长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王启超副教授、张叶东助理教授等众多师生到场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竺效教授以其近期在《法学研究》发表的论文《生态环境法典中的加强行政执法措施——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为对象》为切入点,以描述性统计和回归分析为方法,深入分析论证了在过去十余年的环境执法实践中,较之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一般行政处罚,四大措施能够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更严格、更严密的威慑,这为生态环境法典继续规定这四项制度提供了必要性支撑。

为了检验严格性的提高,竺效教授首先从执法严格性的时间、空间、组织和主体四个维度出发,深入对比传统罚款和四大措施,并通过数据收集、样本筛选、违法识别和统计与回归分析,以“违法改正率”为指标,比较四大措施与一般行政处罚的实际威慑效果。随后,竺效教授提出通过四大措施的内部协同与组合适用,和与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等经济措施的外部联动,提升执法的严密性,最终通过严格性和严密性共同提升来增强制度威慑力。进一步地,他提出了生态环境法典优化环境行政执法的两条主线:其一,通过行为模式统合与行为模式拓展,对行为模式进行优化从而提升严密性;其二,通过执行程序规范和法律后果校准,对法律后果进行优化从而提升严格性。最后,基于执法资源有限、监管对象庞大等现实困境,竺效教授提出实施方向,基于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进行措施的差异化选择,结合违法改正率和违法改正持续时间识别高违法概率对象与时点实施精准监管,并通过信用修复与持续合规挂钩等制度形成协同。

讲座最后,竺效教授指出该研究成果对执法实践的指导意义。他提出,通过违法改正率指标与违法改正持续时间指标的结合,能够为精准监管、精准执法提供科学指引。他强调:“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研究不能仅停留在法教义学层面,更要拥抱大数据、定量分析等前沿方法。法学院需要教会学生这套科学的研究方法。”

在与谈环节中,师生们围绕“生态环境执法的裁量因素”“双法源执行依据”、“论文研究方法”,以及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和竺效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讲座持续近两个小时。竺效教授以深厚的学术功底、前瞻性的研究视野翔实的数据分析及生动幽默的表达风格,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场内容充实、启发深远的学术盛宴。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梁俊聪,梁晓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