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江辉:我国的法律草案审议程序及其政策形成功能——基于个案的微观考察
2026-10-26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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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晚,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理论与法制史教研室承办的“丽湖法治大讲坛”总第一百七十四期暨“青年论坛”第五期学术讲座,于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418会议室成功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辉应邀作“我国的法律草案审议程序及其政策形成功能——基于个案的微观考察”学术分享。本次讲座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栋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和副教授王起超作为与谈人,众多师生到场聆听,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互动交流积极踊跃。

讲座伊始,江辉教授以我国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的审议过程作为切入点,将其中“农业(农机)部门与公安部门对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权归属争议”聚焦为本次讨论的核心议题,并由此提出了贯穿全场的追问:人大立法具有实质性政策形成功能吗?一个人员组成复杂多样的人大常委会如何对法律草案有效审议?我国审议制度中三审制的实质内涵是什么?这些深刻的追问在道交法草案的审议进程中逐一展开,也指向了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模式的制度机理。

在主题分享的过程中,江辉教授首先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作了简要梳理,继而以故事演绎的方式还原了法律草案的审议过程。他指出,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审议过程尤为典型地体现了我国立法的政策形成功能与审议制度的实质内涵。由此,江辉教授阐明,立法并非一蹴而就的决断,而是一个多方利益博弈、深入调查研究与持续协调妥协的过程。与谈环节,三位与谈发言人围绕讲座主题展开交流,现场同学则就法律审议过程中公权与私权的关系等问题踊跃提问,江辉教授对此逐一回应,其观点深刻而富有启发。

本次讲座持续近三小时。江辉教授凭借其深厚的学术积淀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以清晰的陈述、生动的比喻,将复杂抽象的法律审议过程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制度叙事,揭示了法律审议的内核本质及其政策形成功能,也启发了听众审视立法过程中的权力配置与利益协调问题。讲座在热烈的讨论与交流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