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深圳大学法学院美国法实务课程在丽湖校区明律楼103会议室顺利开展。CBC Law(Cross-Border Counselor LLP)管理合伙人程骞律师以《国际商事合同的结构与起草:美国法视角》为题开展专题授课。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周卫教授等出席活动并参与交流。法学院各年级、各专业众多学生到场学习。

课堂上,程骞律师提出三项核心实务理念:文本即交易、条款即风险分配、为诉讼而起草。他阐释,在美国法框架下,书面合同文本是裁判的核心依据,未写入合同的意图难以事后补救;陈述保证、赔偿、责任限制、不可抗力等条款,本质都是交易风险的分配工具;起草时应当预判后续法官的解读视角,警惕合同模糊表述被对方利用。程骞律师梳理了美国合同法多元并行的规范体系,结合 Texaco v. Pennzoil、SIGA v. PharmAthene等典型判例,说明决定意向文件效力的关键在于文本措辞与当事人行为,而非文件标题与标注。
程骞律师以一份虚拟中美供货合同作为示范文本,逐条拆解十六项核心合同条款,按照反面示例、裁判逻辑、市场标准文本的脉络展开讲授。他结合经典争议案例提示,标的物约定应当采用客观技术标准,避免使用易产生歧义的行业用语;文字、标点细节疏漏可能引发巨额交易纠纷;重大不利影响条款、经营承诺、不可抗力等事项均需要明确列举适用情形,法院不会替当事人补足合同未约定的免责事由。
在互动交流环节,同学们围绕中美合同实务差异、涉外律师职业路径、跨境交易谈判技巧等问题踊跃提问,程骞律师结合一线实务经验逐一细致回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课程尾声,全体师生与程骞律师合影留念。

本次课程系深大法学院第二期“明律笃行·法律实务讲坛”活动。明德笃行,意在明理知法、躬身实践,这正是法学院开设讲坛的初衷。本活动将继续邀请一线法律实务专家走进校园,和同学们分享实务经验,贯通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为法学院学生搭建全球法治实践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