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请在6月10日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将一式三份已盖好公司章及个人签名的定向协议寄给深圳大学法学院杨老师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文科楼办公楼3楼2323法学院
收件人:杨老师
电话:0755-2653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