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法学)招生调剂办法
2021-04-0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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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可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可调剂招生计划:10

拟调剂复试名额:20

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可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2、考生必须符合在职定向要求。

三、同分情况下的优先按如下原则顺位选择

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2、获得行业竞争奖优先;

3、发表过学术论文优先;

四、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

1、申请调入本专业的考生,必须于4312:00前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申请。

2、发送复试通知后2小时内未接受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3、接受复试通知后,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41/11734.htm)登录

4、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上传复试报到材料。

5、逾期未上传复试报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参照本专业复试细则,网站:https://law.szu.edu.cn/info/1725/12315.htm

六、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

杨老师:电话:0755-26538633,邮箱:yxj0127@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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