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及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两校学科优势,拓宽学生学术视野,现启动2026年春季学期两校交换项目选拔工作。请感兴趣的同学参加12月2日学院组织的联合培养项目集中宣讲活动。
本次交换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合作双方:深圳大学法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2. 交流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1学期)
3. 交流名额:拟选拔1个法学专业自然班学生(具体人数由两校协商确定)
4. 培养模式:入选学生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交流学习,接收对方同等人数学生来我校交流,实行协同管理、接收方为主的日常管理机制。
二、选拔对象
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24级在读本科生(涉外法治实验班同学优先)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2. 学习成绩优良
3. 身心健康,无影响交流学习的疾病
4. 自愿参与项目,承诺遵守两校管理规定及《联合培养项目承诺书》全部条款
5. 能够按时提交报名所需全部材料,服从项目安排及学分认定规则
6. 配合两校规定办理入校离校手续
四、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到12月19日中午12:00
材料提交:
《2026年春季学期法学院赴西南政法大学交换申请表》(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提交方式: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深圳大学明律楼302曾梓航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zzhszuedu@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春西政交换+姓名+学号”
五、选拔方式
学院将成立选拔工作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综合学生的学业成绩、申请理由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开展评估,最终录取结果由深圳大学与西南政法大学协商确认。
六、项目关键说明
费用说明:交流期间互免学费,学生向我校缴纳专业学费;住宿费、生活交通费、保险费等自理,需按要求购买团体意外险及相关商业保险。
学分认定:交流期间所修课程学分及成绩,由两校按各自管理规定进行认定与转换
住宿安排:由西南政法大学按本校住宿标准统一安排
七、注意事项
1. 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
2. 入选学生不得擅自更改交流计划或延长/中止交流期限,确有特殊情况需经两校同意
3. 交流期满需按时返校,及时办理返校登记手续,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报名流程。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深圳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