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法学院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初试、复试考试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6日-5月22日。
拟录取考生请在5月20日前按要求将体检报告自行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2,邮寄信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明律楼302,徐老师,0755-86567912。
如有异议,可于5月22日前向深圳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55-86567912(工作时间致电)。
法学院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