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新一届学科主任和导师组长换届聘任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经院务会议2015年12月3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我院新一届学科主任和导师组长换届,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鉴于我院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术发展面临的压力,为切实落实学校关于高水平导向和学术导向要求,本次换届人选须有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详见发到每位老师电子邮箱的通知)。
2.本次换届人选不受职称和其他资历限制。本次换届后,新一届学科组长改称为学科主任。
3.本次换届程序首先由个人自愿报名和推荐提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2015年12月9日下班时止。新一届学科主任和导师组长经院务会议讨论确定。
4.各学科主任岗位包括:法理与法制史学科、行政法与宪法学科、刑法学科、民商法学科、知识产权法学科、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国际法学科。
各导师组长岗位包括:法学理论导师组、行政法与宪法学导师组、刑法学导师组、民商法学导师组、知识产权法学导师组、经济法学导师组、诉讼法学导师、国际法学导师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导师组。
深圳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