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12-2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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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筹)·2012-12-17 15:44:00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规定,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九、二十周,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 1 月7 1 18

二、认真组织考试

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各学院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自主组织安排。需要我院安排考试地点的,请在 1 4 日前 将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等报研究生院(筹),以便统一安排。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培养方案有专门规定外,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试。根据课程的要求和特点,考试可以采取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如采取其他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

为了本次考试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要求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专业课的闭卷考试进行巡查,以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及公平、公正性。

三、严格考试纪律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试规定,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坚决杜绝作弊现象。考试作弊或协同他人作弊者、课程论文抄袭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作弊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试卷要求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研究生考试试题纸及答题纸可在研究生院(筹)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教务”栏下载统一格式,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A4纸型。

2、以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在研究生院(筹)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教务”栏下载统一格式。

五、缓考申请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经开课学院批准,其中公共课程缓考申请须报研究生院(筹)备案,方可缓考。

六、课程成绩批改及提交

1、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标明批改小题分和总成绩,并经认真核查后上网提交。

2、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对论文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

七、课程成绩提交

1、完成系统成绩录入:

时间: 2013 1 7 1 18

网址:http://gra.szu.edu.cn/Login.aspx(学术型选课系统)。登陆进入研究生系统后,点击左侧标题栏内的“成绩录入”, 然后点击操作栏的“录入”,进入下一界面后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2、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横向打印A4纸质成绩单。教学实践、文献阅读和讲座三个环节的考核结果如无指定具体的任课老师,由研究生秘书或专业负责人录入。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部)保存,另一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院(筹)。

2)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办理。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好本学期考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及时与我院联系(26732906)。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深圳大学研究生2012-2013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dongyunyingsz@163.com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

二○ 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
·深圳大学研究生考试答题纸.doc
·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doc
·深圳大学研究生2012-2013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