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依据《法学院学科组长导师组长任职规定》,经本人自愿报名和学院2013年6月7日党政班子会议一致同意,决定聘任以下同志分别担任我院学科组长和研究生导师组长。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一、各学科组
社会学学科组长为徐道稳;
法理与法制史学科组长为孔庆平;
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组长为宋明;
刑法学科组长为吴学斌;
民商法学科组长为赵明昕;
知识产权法学科组长为朱谢群;
经济法学科组长为叶卫平;
诉讼法学科组长为彭勃;
国际法学科组长为尹玉海。
二、各导师组
法学理论导师组长为姚秀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导师组长为邹平学;
刑法学导师组长为曾月英;
民商法学导师组长为魏秀玲;
知识产权法学导师组长为王秋华;
经济法学导师组长为应飞虎;
诉讼法学导师组长为左德起;
国际法学导师组长为王千华;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导师组长为翟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