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科组长导师组长任职通知
2013-06-07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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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依据《法学院学科组长导师组长任职规定》,经本人自愿报名和学院201367日党政班子会议一致同意,决定聘任以下同志分别担任我院学科组长和研究生导师组长。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一、各学科组

社会学学科组长为徐道稳;

法理与法制史学科组长为孔庆平;

宪法与行政法学科组长为宋明;

刑法学科组长为吴学斌;

民商法学科组长为赵明昕;

知识产权法学科组长为朱谢群;

经济法学科组长为叶卫平;

诉讼法学科组长为彭勃;

国际法学科组长为尹玉海。

二、各导师组

法学理论导师组长为姚秀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导师组长为邹平学;

刑法学导师组长为曾月英;

民商法学导师组长为魏秀玲;

知识产权法学导师组长为王秋华;

经济法学导师组长为应飞虎;

诉讼法学导师组长为左德起;

国际法学导师组长为王千华;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导师组长为翟玉娟。

特此通知。
深圳大学法学院